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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解读(九):《办法》实施后暂住证有效期和居住年限如何计算?
作者:    文章来源:     日期:2016-11-04 【字号:

  《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发放暂住证;施行之前领取的暂住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满,暂住证持有人继续居住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暂住年限计入居住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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