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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机制的意见》
作者:    文章来源:365bet开户网网     日期:2017-11-23 【字号:


龙岩新城展新姿。 记者 陈律全 摄

  一、压实属地责任 推进基层行动及群众发动常态化

  (一)建立属地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街长”“巷长”负责制。街道是文明城市建设的主体,在文明城市建设中起着关键性作用。中心城区各街道应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城市治理上来。区委、区政府对中心城区各街道年度党政目标责任实行差异化考核,将城市治理成效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在坚持创城期间市、区领导挂钩街道,市、区部门共同负责机制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街道党政领导为“街长”的长效管理制度,和以社区(村)主干为“巷长”的长效管理机制,具体抓好辖区内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工作。同时,每年核拨中心城区7个街道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经费各50万元,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

  “街长”5项职责

  1.统筹协调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小区、农贸市场、临时夜市疏导点(疏导区)、商业街区、公园、广场、河道等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及车辆停放等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2.统筹协调辖区内执法、工商、食药监、环保、公安、水利、文广新、交警、消防等执法队伍,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

  3.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实现辖区内商户“门前三包”全覆盖,包户到人、每日巡查;对不听从劝导或屡教不改的商户,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依法查处。

  4.组织、协调、督促辖区内社区(村)做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5.根据市、区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城市管理目标任务,逐项组织实施。

  “巷长”4项职责

  1.重点抓好背街小巷和住宅小区管理,发动居民群众、物业管理企业等多方面力量,共创文明社区。

  2.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毁坏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对不听从劝阻的第一时间上报“街长”。

  3.配合街道掌握辖区内商户和流动摊贩情况。

  4.协助街道做好文明城市建设属地管理及各项城市管理工作。

  ●建立以街道为主体的联合执法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实行市管队伍建设、区街管队伍执法、市区交叉任职、市区责任捆绑工作机制。制定《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办法》,组建部门联合执法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市、区各相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明确挂钩7个街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行定岗定人;组织、人事部门在考核各执法部门挂钩街道的责任干部时,应征求“街长”意见;挂钩街道市、区相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年度文明单位和个人绩效奖金发放,同所在街道城市管理考核成绩捆绑挂钩,并以此作为主要依据确定奖金发放额度。

  ●完善“街长制”考评奖惩制度。制定《龙岩中心城区“街长制”考评奖惩办法》,对中心城区7个街道“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采取“每月一小考,每季一大考”形式,对7个街道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评结果同各单位文明单位评选、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和综治平安考核成绩直接挂钩。同时,对季度考核前三名,且考核分值高于85分的街道,分别奖励相关项目经费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对考核排名倒数前两位,且考核分值低于70分的街道,分别扣罚项目经费20万元、10万元。对全年考核前三名,且平均考核分值不低于85分的街道,给予集体表扬。连续两季度排名末位,且考核分值均低于70分的街道,由新罗区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季度排名末位,且考核分值均低于70分的街道,除进行约谈外,其党委主要领导还应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对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干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记功、表扬及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

  (二)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文明城市建设履职机制

  发出《“两代表一委员”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倡议书》,将“两代表一委员”自身文明规范和文明城市建设履职情况登记在案。

  (三)建立文明城市建设党员干部履职考核机制

  制定《龙岩市共产党员文明建设履职考评办法》,对党员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党员个人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并作为各单位文明单位评选和绩效考核依据。

  (四)建立文明城市建设群众参与机制

  广泛深入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每年至少安排100万元经费,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向专门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购买服务,专业化协调、服务、管理志愿者和公益活动。做好各级群团组织、单位和党员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发动工作。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借鉴四点半学校、妈妈小屋、环卫工人休息点等成功做法,持续出台一批便民惠民措施。

  二、补牢民生短板 推进基础设施提升常态化

  (一)抓好畅通工程建设管理

  进一步加大城市路网建设力度,制定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优化城市路网功能及路网结构,优化公共交通组织,在有条件的道路规划建设自行车道,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开展停车设施被挪用、占用问题专项整治,力争2018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范围内违规停车场清理工作。

  (二)抓好公园绿地建设管理

  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园林绿化提升工程,推进城市园林、城市绿道、道路绿化以及河滩绿地绿化等提升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公园和小区、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努力打造城市绿化亮点。

  (三)抓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

  由新罗区负责,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实施人、财、物统一管理。加快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步伐,改造提升现有农贸市场,尽快完成东城片区临时蔬菜肉类疏导点建设,形成“一站式购买”市场。同时,建立完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制定《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农贸市场经营乱象。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属农贸市场产权划转工作。同时,加大农贸市场改变用途问题整治,2018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变规划用途问题整治工作。

  (四)抓好临时夜市疏导点建设管理

  坚持疏堵结合,加快东城夜市大排档疏导点等夜市疏导点建设,并在中心城区再布局一批便于拆除又具有特色的临时夜市疏导点。制定《中心城区临时夜市疏导区划定及管理办法》,在不扰民、不破坏环境、不影响交通秩序的空闲区域,划定临时夜市疏导区。临时夜市疏导区原则上不建设固定建筑,实行定时经营。制定《龙岩中心城区便民临时摊点管理办法》,加快推行便民服务摊车。

  (五)加快教育卫生事业发展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工作十条措施》,通过建立以教绩为导向的职称评聘管、教师教绩考核激励、教师“县管校聘”等机制,着力解决基础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中心城区大力实施基础教育学校扩容工程、名校带动工程,实行教育资源布点与土地收储开发相融合,推行教育项目建设代建制。加大高水平医院和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创建力度,加大儿科、产科、老年病科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大力推进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三、全覆盖监管 推进政府部门管理常态化

  (一)全面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

  制定《龙岩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方案》,由市住建局负责,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路灯、窨井盖、消火栓等)维护、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等网格化管理机制;由市执法局负责,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巡查网格化管理机制;由市区综治办负责,建立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机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建立健全交通秩序维护网格化管理机制;由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健全环保巡查执法网格化管理机制;由水发集团负责,建立健全城区供水、污水设施巡查维护网格化管理机制。

  (二)强化交通秩序管理

  ●完善智能交通指挥平台,围绕实现交通流采集、交通集成指挥调度管理、信息服务等三大功能,增强城市交通指挥能力。

  ●完善交通秩序管理机制,制定《交通秩序勤务管理办法》,强化路面一线执法。制定《进一步加强城市摩托车及电动车管理办法》,保持摩托车、电动车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常态严管重罚,稳步推进2019年淘汰超标助力车工作。加强机动车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制定《道路停车管理实施细则》。鼓励司机文明出行,探索将保险费用同车辆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对当年度没有违章记录的车辆,在次年车辆商业保险费用上可给予适当优惠。加大对行人过街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强化共享单车管理,规范共享单车使用。

  (三)提升城市环境管理

  ●整治水污染。大力推广小溪河水污染治理模式,以“属地管理、区直主管、市区同责、责任捆绑”为原则,扎实深入开展中心城市内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开展污水管网深度排查改造,制定《供排水一体化管理办法》,确保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整治大气污染。优化制定《中心城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技术标准》,全面开展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强化臭氧污染治理工作。

  ●整治噪音污染。制定《城市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管理办法》,加大建筑施工噪声、企业生产噪声、交通噪声、娱乐噪声等环境噪声执法处罚力度,组织职能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有效遏制噪声扰民问题。

  ●整治渣土污染。加强对各类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制定《建筑渣土清运管理办法》,强化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争取近年内尽快在中心城区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各建设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

  ●整治户外招牌广告视觉污染。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户外广告招牌综合改造整治,到2020年前,全面完成旧城区沿街外立面提升改造。实施中心城区公益性户外广告统一管理。

  (四)加强住宅小区管理

  由新罗区负责,推进住宅小区常态长效管理。加快无物业小区治理,分期分批解决中心城区无物业小区管理问题。由市住建局牵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市属无物业小区产权单位配合,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市属企事业机关单位无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和物业企业进驻工作,并移交新罗区统一管理;由新罗区牵头,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区属企事业机关单位无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和物业企业进驻工作;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其他无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和物业企业进驻工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中心城区无物业小区治理工作。

  (五)全面推行城市信息化管理

  修订完善《龙岩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建立涉及市容市貌、“两违”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市政维护、园林绿化等为一体的城市管理综合平台;制定《龙岩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对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评结果同各单位文明单位评选、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和综治平安考核成绩直接挂钩。设立“e龙岩”两微一端,推进政民互动,对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民投诉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派单处置、统一考核、统一跟踪反馈,并对属实的投诉给予一定奖励。

  (六)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

  加快制定《龙岩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龙岩市占道经营管理条例》等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待条件成熟时,上升为人大立法,促进城市文明长效管理。

  四、突出高效务实 推进政府服务质量提升常态化

  (一)加快放管服改革

  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实行窗口化审批,审批事项就近下发,推动便民服务建设。

  (二)建设数字化政务平台

  ●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积极推广全流程网办。进一步扩充全流程网办事项数量,加快建设审批数据支撑保障体系,打造全天候“全程网办”,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服务。

  ●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e龙岩)。整合各部门及各县(市、区)网上政务信息资源,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e龙岩”平台。

  (三)创新政府服务评价考核制度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制定《行政审批服务评价考核办法》,采取现场评价、网上评价、短信评价、电话回访、投诉件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满意度考评结果直接同办事人员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并作为该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考核的主要依据。

  五、强化宣传教育 推进市民素质提高常态化

  (一)建立个人文明诚信系统

  加快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落实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制定《龙岩市个人信用体系奖惩办法》,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政府在公共资源政策方面予以倾斜,例如:申请保障性住房优先考虑、个人融资优惠、商业保险保费优惠、平安建设“三个10%”政策优惠等。

  (二)加强文化阵地建设

  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不断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拓展未成年人文化活动阵地。

  (三)开展市民文明宣传教育

  开辟专题、专栏,对广大市民进行持久深入、生动活泼的教育引导。坚持重点带动,推进社会各个层面的宣传教育。坚持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曝光不文明行为,宣传文明先进典型,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完善体制机制 推进创城活动常态化

  保持现有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架构,由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城市文明建设机构主要领导,保持市、区领导挂钩街道做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创城办”)实行常态化运作。同时,市、区文明办要常态化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道德模范等各类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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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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