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贫小额信贷
1.小额信贷风险担保。各县(市、区)、经开区设立小额信贷风险担保基金,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无抵押贷款担保。
2、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的贷款贴息。每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按贫困户实际贷款额的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每带动一户可申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
实施单位:市农业局
(二)龙岩市农银减费让利政策
对采取提供务工、吸收入股、订单收购、产业合作以及捐赠等方式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客户,可实行优惠利率。原则上,大型企业直接帮扶20户以上、中型企业直接帮扶10户以上、小微企业直接帮扶5户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带动10户以上的,均可享受优惠利率政策,优惠力度与直接帮扶贫困户数量相挂钩。
实施单位:市农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