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执〔2017〕207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审改办,局各科(室)、大队,监控指挥中心: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208号)的要求,经市执法局梳理、市审改办审核、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同意,确定市执法局权责事项共25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4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其他权责事项10项。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主动作为,落实责任,规范用权,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放管服”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附件: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龙岩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 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