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发改办〔2017〕69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审改办、发改局,委内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208号)的要求,经我委(物价局、粮食局)梳理、市审改办审核、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同意,确定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权责事项104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公共服务2项,内部审批(审核)事项3项,其他权责事项77项;龙岩市物价局共有权责事项30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内部审批(审核)事项1项,其他权责事项2项;龙岩市粮食局共有权责事项48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25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其他权责事项17项。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