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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作者:    文章来源:     日期:2016-05-06 【字号: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委托登记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已生育(三个月内的)进行登记的,需提供已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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