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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作者: 文章来源: 日期:2016-05-06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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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委托登记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已生育(三个月内的)进行登记的,需提供已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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