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适当调整福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6]118号)规定,市物价局开展对长汀县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制定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的征集活动,截止2017年9月15日,没有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市物价工作的关注。